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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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聘2023届校友亲和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

    各二级学院:

    按照“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的宗旨,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与沟通,深化学校与校友、与社会的多方合作,促进学术、教学的交流与发展,鼓励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共同助力为母校的双高建设和发展、为祖国的繁荣与富强贡献力量。现拟在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友亲和使者,现通知如下:

    一、校友亲和使者的选聘范围

    全体2023届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推荐1名校友亲和使者。

    二、校友亲和使者的主要职责

    (一)保持与母校、所在班级或专业同学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同学的工作生活情况;

    (二)协助母校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及时向校友会和所在地校友联络处提供优秀校友信息;

    (三)收集整理校友对母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母校的发展成果;

    (四)组织并参与校友活动,搭建桥梁,服务校友事业发展。

    三、校友亲和使者的权利

    受邀参加与校友相关的各类活动。

    四、校友亲和使者的遴选条件

    (一)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热心校友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所在毕业班(年)级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同学关系;

    (三)热心集体活动,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五、校友亲和使者的选聘程序

    (一)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填写完整、准确的校友亲和使者推荐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10:00前报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科。同时将电子推荐表发送至xtyxyh@126.com。

    (二)审核。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校企合作处审核确定并公布2023届校友亲和使者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彤 王兰

    联系电话:029-88092263, 029-82150066

    地址:自强校区图书馆1楼

    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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