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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9:41点击数:

西安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流程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26号)内容规定,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奖”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9届高校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2.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申请时限

按照申请人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起计算,一年内可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支付宝实名认证:申请人登录支付宝移动客户端,进入“城市服务”一“社保”一“就业奖与落户”模块,进行支付宝实名授权认证;

2.个人在线申请;

3.上传材料(电子版):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社保补充材料:如系统未查找出个人参保信息,补充上传就业单位社保缴费机构盖章的当前参保证明;

4.审核:各区县及开发区对辖区内申请人信息进行后台审核。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填报信息,补充上传相应材料;

5.公示:每月1日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奖金发放:公示结束后22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放至个人申请银行储蓄账户。

五、责任分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就业奖”政策制定、管理、公示等工作;

2.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就业到中央及省属驻西安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3.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就业到本区县、开发区所属企业及驻地市属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审核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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