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持续工作,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厅发[2013]30号)相关规定,现就我院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方式
各系(部)要在发放就业报到证前,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包括省内外生源)填写《陕西省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二、要求
1.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的采集工作,对于摸清毕业生就业情况,了解其就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服务,促进其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2.各系(部)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
3.请各系(部)于7月1日前将《陕西省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以电子版形式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上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邮箱地址:xtyjyb@163.com,联系人:李洁
附件:1.陕西省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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